宁杭公司2021年度各房建站点消防设施维修保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 项目名称: 宁杭公司2021年度各房建站点消防设施维修保养项目
1.2 招标人: 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为保障公司各房建站点(收费站、服务区、排障站点、养护站点详见附表)消防设施完好,根据年度资金计划安排,招标选择消防设施维保单位对全线各房建站点消防设施进行维保。
2.1 招标范围: 宁杭公司2021年度各房建站点消防设施维修保养项目
2.2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2.3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起至2021年12月。(合同期限内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至少10次服务。)
2.4 服务地点: 溧水十里牌一号信箱
2.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
2.6 标段划分: 宁杭公司2021年度各房建站点消防设施维修保养项目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省、部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及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承办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内可查询,服务内容含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房建消防设施维保工作。
(3)信誉要求:①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被暂停供应商资格且在暂停期限内的;
⑥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房建消防设施维保或消防工程施工工作。
(5)其他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018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01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纸质招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每日上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电子招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未能及时完成注册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2021年 04 月 09 日 17 时 0 分至 2021 年 04 月 19 日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后,发送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扫描件,包含加盖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相关汇款凭据的截图发至jshc3333@163.com进行报名,否则投标无效。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将以邮箱形式回发至供应商邮箱。
4.4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户如下: (转账时请务必备注公司简称+072A3)
单位名称:江苏省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人民币):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奥体支行
账号(人民币):1259 0737 5810 501
开户行行号(人民币):3083 0100 6254
【纸质招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时 /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 时 / 分至 /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 (详细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电子招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04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本项目 ☑需要/□不需要 投标人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1正4副,建议不适用硬封面包装,并采用双面打印)。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一日(即2021年4 月26 日14 时0分至14 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46号北三层江苏省太阳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25-83605578。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5.3.1 投标文件的密封
5.3.1.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专用袋(箱)中(可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骑缝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5.3.1.2 专用袋(箱)上须注明:
(1)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
(2)分包号(如有);
(3)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等。
5.3.1.3 投标文件未按第 5.3.1.1和 5.3.1.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5.3.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3.2.1 供应商须在